隨著全球貿易的日益頻繁,進口預包裝食品已深入中國市場,滿足著消費者多樣化的需求。進口此類商品并非簡單的商業采購,它涉及一系列嚴格的海關監管與合規要求。了解并遵守這些規定,是確保貨物順利通關、合法銷售的關鍵。本文將對進口預包裝食品的海關核心要求進行系統梳理。
一、 準入與準入前審批
這是進口預包裝食品的第一道“門檻”。
- 國家/地區準入:并非所有國家和地區的所有食品都允許進口。海關總署會對擬向中國出口食品的國家或地區的食品安全管理體系進行評估和審查,并公布《符合評估審查要求的國家或地區輸華食品目錄》。進口商必須確保產品來源國及產品類別在該目錄內。
- 境外生產企業注冊:向中國出口食品的境外生產企業(如工廠、加工企業)需由所在國主管當局向中國海關總署推薦注冊。獲得在華注冊編號后,其產品方可進口。相關信息可在海關總署網站查詢。
- 進出口商備案:中國的進口食品收貨人(即進口商)需向其工商注冊地海關辦理進口食品化妝品進出口商備案。這是辦理后續報關手續的前提。
二、 單證要求
齊全、準確、有效的單證是順利通關的“通行證”。核心單證包括:
- 合同、發票、裝箱單:基本貿易單據。
- 提/運單:證明貨物運輸情況。
- 《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申請材料:這是貨物放行后,海關出具的關鍵合格證明文件。申報時需按要求提交。
- 官方證書:根據產品類別,可能需要出口國官方出具的《衛生證書》、《健康證書》、《原產地證書》等。例如,乳制品、肉類、水產品等高風險產品通常必須隨附官方衛生證書。
- 《進口食品標簽檢驗報告》或合格保證聲明:自2019年10月1日起,海關對進口預包裝食品標簽監管從“備案制”改為“抽查制”。進口商在申報時,可自主選擇提交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出具的標簽合格檢驗報告,或提交合格保證聲明,承諾其食品標簽符合中國法律法規和標準。
三、 中文標簽合規性要求
這是預包裝食品區別于其他商品的特殊且至關重要的要求。
- 強制性標注內容: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 7718-2011),直接提供給消費者的進口預包裝食品必須貼有中文標簽。標簽必須包含:食品名稱、配料表、凈含量和規格、生產者和/或經銷者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生產日期和保質期、貯存條件、原產國(地區),以及在中國依法登記注冊的代理商、進口商或經銷商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還需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GB 28050-2011)的要求,強制標示能量、核心營養素(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鈉)的含量及其占營養素參考值(NRV)的百分比。
- 標簽形式:中文標簽可直接印制在最小銷售包裝上,也可牢固地加貼在原標簽旁,但不得遮蓋原有信息。
- 內容審核:標簽內容必須真實、準確、合法,不得有虛假、夸大或誤導性內容,且所用文字、符號、數字等必須清晰、醒目、持久。營養成分表的計算和標示必須科學準確。
四、 檢驗檢疫與合格評定
海關依據中國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對進口預包裝食品實施檢驗檢疫。
- 現場查驗與抽樣檢測:海關會對貨物進行現場查驗,核對品名、數量、標簽等信息。根據風險管理原則,對高風險產品或項目(如微生物、添加劑、農獸藥殘留、污染物等)進行抽樣,并送實驗室檢測。
- 合格評定程序:經檢驗檢疫和/或實驗室檢測合格的,海關出具《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準予銷售和使用。這是國內經銷商進行市場流通的重要憑證。
- 不合格處理:對于檢驗檢疫不合格的食品,海關會依法采取退運、銷毀等措施,并發布風險預警。
五、 后續監管與追溯
進口商需建立完善的食品進口和銷售記錄制度,保證進口食品的可追溯性。海關會對進口商的進口記錄、銷售記錄進行后續核查。
與建議
進口預包裝食品的海關要求是一個涵蓋準入、單證、標簽、檢驗和追溯的全鏈條管理體系。對于進口商而言,最穩妥的做法是:
- 事先充分調研:確認產品是否在準入目錄內,生產企業是否已注冊。
- 尋求專業支持:與經驗豐富的報關行、物流公司及法律/咨詢顧問合作,確保單證和標簽的合規性,特別是首次進口的產品。
- 建立合規內控:在公司內部建立針對進口食品的合規流程,尤其是標簽審核和記錄保存制度。
只有透徹理解并嚴格遵守這些海關要求,才能有效規避風險,保障進口業務的順暢與長遠發展。